商品描述

若亞方舟原料生活館
 
品名:楓糖香料 T 8588 S (食品級)  

英文名:MAPLE FLAVOR T 10174 S
 
食品添加
 
成分:水,酒精,丙二醇,焦糖色素(第四類),香料,葡萄糖,甘油
劑型:液體
原產地:台灣
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:本品含有焦糖色素(第四類),請依相關規範使用,用量為0.5%以下
使用限制:限用為香料.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。
生鮮食品(肉類、水產品、豆類、蔬菜、水果)等不得使用.使用前請充分振盪。
保存方式:放置冷暗場所,開封後盡速使用

 

第四類:亞硫酸-銨塩焦糖(Sulfite ammonia caramel):e.本品可使用於奶精及冰品;用量為1.0g/kg以下f.本品可使用於代糖;


用量為1.2g/kg以下g.本品可使用於果醬、果凍、果皮凍;用量為1.5g/kg以下h.本品可使用於調味乳、發酵乳及布丁、奶酪等乳品甜點;


用量為2.0g/kg以下i.本品可使用於穀類、澱粉類點心(如西米露、榖類早餐等)及米食加工品(如年糕、麻糬等);用量為2.5g/kg以下j.本品可使用於乳酪、奶油、


人造奶油及其類似製品;用量為5.0g/kg以下k.本品可使用於水果派餡、油醋鹽浸漬果實、糖漬果實類及罐頭水果;用量為7.5g/kg以下l.本品可使用於調味料、


點心零食、咖啡及其替代品;用量為10.0g/kg以下m.本品可使用於豆皮、豆乾等黃豆製品(不包括醬類及飲料)、粉圓、蛋製品、特殊營養食品、口香糖、


膳食補充品;用量為20.0g/kg以下ϲ.本品可使用於湯;用量為25.0g/kg以下ϳ.本品可使用於魚卵及魚肉煉製品;用量為30.0g/kg以下ϴ.本品可使用於乾酪及其類似製品、


蔬菜、海藻、堅果及種子加工品、麵條、蒸包、蒸糕烘焙食品、糕餅、可可及巧克力製品、飲料、醋、糖果、


調味糖漿、芥末、花生醬、味增及其他調味醬;用量為50.0g/kg以下ϵ.本品可使用於醬油;用量為60.0g/kg以下


  
本產品含水溶性,適用於冰品、果汁飲料、碳酸飲料、茶類飲料、運動飲料、機能性飲料、咖啡飲料等嗜好性飲料及糕餅、糖果等。 

*需較長備貨*

沒有庫存,代客叫貨,交期約1-2週,能等的再下單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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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  理  商 : 若亞方舟國際貿易有限公司
代理商電話 : 02-2673-7401
代理商地址 : 桃園市桃園區上海路111號
食品業登錄字號 : F-190574077-00000-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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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退換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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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常換貨由賣方承擔來回郵資,如是個人問題郵資由買方承擔。
因衛生安全考量,一旦拆封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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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品責任保險投保通知
本公司商品已全面投保和泰產品責任險
保險期間最高賠償新台幣3000萬元